总队回复:消防报警联动设备报废问题!

咨询:消防联动系统报废相关问题
您好,我单位(市属事业单位)消防中控联动系统于2012年投入使用,至今已将近14年。近期,消防联动系统频发故障,且因设备过于老旧,存在零件购置等相关问题。请问在消防联动系统的报废上,有没有 强标或者市标、要求或者建议?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回复:
根据《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2013)第6.1“报废条件”6.1.1条规定“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可燃气体探测器中气敏元件、光纤产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寿命不超过5年”。

咨询:消防备品备件配置要求?
我单位将大厦消防维保已委托服务机构全权负责,由于各类设施设备更换是由维保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更换的,有关消防设施的备品备件是否也由维保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我单位无需再单独配置消防设施备品备件?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按照 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第6.0.6规定:
不同类型的探测器、手报、模块等现场部件应有不少于设备总数1%的备品。
因此,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包括配备备件)是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可以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设备安装厂家配备配件,但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转嫁。

消防这事儿,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但真出问题了,那就是要命的事儿。最近有两个单位咨询的问题挺有代表性,一个是消防联动系统用了快14年,故障频发想报废,问有没有规矩;另一个是把消防维保委托出去了,纠结备品备件该谁管。
这俩问题看似不搭界,其实都指向一个核心: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到底该怎么管好手里的消防设施?
今天就顺着这两个问题,好好聊聊消防设施从使用到报废,从日常维护到备件储备的那些门道。
一、消防联动系统报废:不是想换就能换,得按规矩来
先说
个问题,消防联动系统用了14年,该不该报废?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的回复里提到了一个
标准——《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2013),里面明确说,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像可燃气体探测器里的气敏元件、光纤产品里的激光器件,寿命更短,不超过5年。这就给了一个硬杠杠:12年,差不多就是这类设备的“大限”。
为啥要设这个“大限”?不是说设备用满12年就一定坏,而是消防设备这东西,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得有个安全兜底。
就像汽车有报废年限一样,消防设备常年处于工作状态,电子元件会老化,线路会磨损,灵敏度会下降,就算平时保养得再好,时间长了,可靠性也会打折扣。
比如说,一个用了10年的烟感探测器,可能原来能在烟雾浓度达到5%时报警,现在得等到10%才反应,这中间的时间差,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那是不是没到12年就
不能报废?也不是。标准里说的是“一般不超过12年”,言外之意,要是设备提前出现了严重问题,也得报废。
比如开头说的那个单位,用了14年,已经超期两年,还频繁出故障,零件都买不到了,这时候再坚持用,就是拿安全开玩笑。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不少见。
有的单位觉得设备还能凑合用,修修补补接着上,结果真着火的时候,联动系统没启动,喷淋不喷水,排烟系统不工作,小火变成大火,损失一下子就扩大了。
反过来,是不是到了12年就必须立马报废?也得看实际情况。如果设备保养得特别好,各项性能指标都还达标,经专业机构检测没问题,能不能再用一段时间?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这里有个前提:必须有充分的检测数据支撑,而且得承担相应的风险。毕竟标准是更低
要求,超期使用就像走钢丝,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出问题。
那报废的流程该怎么走?不是说单位自己拍板扔了就行。
首先得请专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来检测,确认设备确实达到了报废条件,出具检测报告。然后,按照单位的资产处置流程报批,毕竟消防联动系统也算不小的固定资产,尤其是事业单位,得走规范的手续。
最后,报废的时候也不能随便扔,里面可能有电子元件、线路板,属于电子废弃物,得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然还可能违反环保规定。
这里有个误区得提醒一下:有的单位觉得,只要设备还能响、还能动,就不用报废。
其实不然,消防设备的核心是“可靠性”,也就是在关键时刻必须能发挥作用。超过使用寿命的设备,就算外观完好,内部元件的老化是肉眼看不见的,很可能在火灾发生时“掉链子”。
比如,某商场的消防联动系统用了13年,平时测试都正常,但一次真正的小火情中,排烟风机没启动,导致烟雾聚集,影响了人员疏散,幸好火势不大,没造成严重后果。
事后检测发现,是控制模块老化,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失效了。这就是典型的“平时好用,关键时刻掉链子”,根源就是设备超期服役。
所以说,消防联动系统的报废,不能凭感觉,得按标准来。到了年限,该换就得换;没到年限但性能不达标,也得果断报废。这不是浪费钱,而是花钱买安全。
二、备品备件:维保可以委托,但责任不能转嫁
再来说第二个问题:维保委托出去了,备品备件是不是就不用管了?答案很明确:不是。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的回复引用了《消防法》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核心意思就是:备品备件是单位的责任,就算委托给维保机构,责任也跑不了。
《消防法》第十六条说得很清楚,单位要按照
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这里的“配置”就包括备品备件,因为没有备件,设备坏了没法及时按照 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这里的“配置”就包括备品备件,因为没有备件,设备坏了没法及时修,就谈不上“完好有效”。
而GB50166-2019更具体,要求不同类型的探测器、手报、模块等现场部件,备品数量不能少于设备总数的1%。这就给了一个量化的标准,不是想配多少就配多少,得按比例来。
为啥要强调单位的主体责任?因为消防安全是单位自己的事儿,不能因为签了维保合同就万事大吉。
打个比方,就像家里请了保姆照顾老人,保姆负责日常护理,但老人的健康最终还是家人的责任,不能说保姆来了,家人就啥也不管了。
消防维保也是一个道理,维保机构是提供服务的,但单位作为“主人”,得监督服务是否到位,备品备件是否齐全,不然出了问题,挨罚的还是单位。
有的单位可能会说,我们不懂消防设备,让维保机构管备件不是更专业吗?这话有一定道理,维保机构确实更懂设备型号、规格,由他们来采购、储备备件,效率可能更高。
但这和“单位负责”不矛盾,单位可以委托维保机构去做,但得监督他们做好。比如,合同里要写清楚备件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定期检查维保机构的备件库,看看是不是按要求储备了。
不能签了合同就不管不问,等到设备坏了,维保机构说没备件,再着急采购,耽误了维修时间,那就是单位的责任了。
这里有个常见的纠纷点:维保机构说“我们负责维修,备件包含在维保费用里”,单位就以为万事大吉了。
但实际上,很多维保合同里的“包含备件”是有前提的,比如只包含小额、常用的备件,像保险丝、小继电器之类的,对于贵重的备件,比如主板、控制模块,可能需要额外付费,或者需要单位提前确认。
如果单位没看清楚合同,等到设备坏了,维保机构说要加钱,或者需要等厂家发货,那就会耽误事。
举个例子:某写字楼把消防维保委托给了一家机构,合同里写着“维保期间负责设备维修更换”,但没提备品备件的具体要求。
一次,楼里的10个烟感探测器同时故障,需要更换。维保机构说没储备这么多备件,得向厂家订货,需要一周时间。这一周里,这10个探测器所在的区域就处于“无保护”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后来才知道,按照GB50166-2019的要求,该写字楼有2000个烟感探测器,至少需要20个备品,但维保机构只备了5个,单位也没检查过。最后,消防部门检查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对单位进行了处罚。
这个例子说明,单位就算委托了维保机构,也得,对单位进行了处罚。
这个例子说明,单位就算委托了维保机构,也得自己上心。怎么上心?至少要做这几件事:
,搞清楚自己有多少消防设备。比如有多少烟感、温感探测器,多少手动报警按钮,多少模块,分门别类统计清楚,这是配置备件的基础。
第二,按照GB50166-2019的要求,算清楚每种备件需要多少。总数的1%,听起来不多,但如果设备数量多,
值也不少。比如有1000个探测器,就得备10个;有500个模块,就得备5个。
第三,在维保合同里明确备件的责任。是单位自己采购储备,还是委托维保机构采购储备?如果委托维保机构,要写清楚备件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周期,以及缺少备件时的处罚措施。
第四,定期检查备件情况。不能光听维保机构说有,得自己去看,查一查备件清单和实际储备是否一致,备件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没有受潮、损坏的情况。
第五,建立备件使用和补充制度。如果用了备件,要及时记录,督促维保机构或者自己尽快补充,确保数量始终达标。
有人可能觉得这太麻烦,但消防安全就是由这些“麻烦”的细节组成的。少一个备件,可能就意味着一次火灾中少一个报警信号,少一个联动动作,而这些都可能决定事故的大小。
三、从报废到备件:串起消防设施管理的全链条
其实,报废和备件这两个问题,只是消防设施管理全链条中的两个环节。一个完整的管理链条,应该包括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定期检测、备件储备、报废更新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不能出岔子。
(一)设备选型:别图便宜,要选靠谱的
消防设备不是越便宜越好,得选符合
标准、经过认证的产品。有的单位为了省钱,买了小厂生产的探测器、模块,看起来和大品牌差不多,价格却便宜一半。
但用了没几年就频繁出故障,要么误报不断,要么该报不报,最后还得提前报废,反而花了更多钱。
比如,某小型医院为了节省成本,采购了一批未获认证的消防报警控制器,用了3年就经常死机,联动功能时好时坏。
消防部门检查时发现,这批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立即更换,医院不仅花了二次采购的钱,还因为设备不合格被罚款,得不偿失。
所以,选型时一定要认准“3C认证”,优先选择市场口碑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品牌。别小看售后服务,设备出了问题,厂家能不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能不能买到备件,都很重要,这直接关系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成本。
(二)安装调试:规范施工是基础
设备再好,安装不规范也白搭。比如烟感探测器,安装高度、间距都有严格要求,离空调出风口太近,容易误报;离墙角太远,可能探测不到烟雾。联动系统的线路连接更是关键,接线错误可能导致设备之间无法通信,火灾时联动失败。
某小区的消防联动系统在验收时就出了问题,测试时发现,按下某一楼层的手动报警按钮,本应启动的排烟风机和防火卷帘都没反应。
查来查去,原来是施工时把线路接反了,导致信号无法传输。虽然最后整改好了,但如果在实际火灾中出现这种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安装必须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来做,验收时不能走过场,每个功能都要测试到位。
(三)日常维护:别等坏了才修,要定期保养
消防设备就像汽车,得定期保养,不能等坏了才去修。日常维护包括清洁设备、检查线路、测试功能等。
比如烟感探测器,时间长了会积灰,影响灵敏度,得定期用专用设备清洗;应急照明灯的电池,寿命一般是3-5年,得定期检查续航时间,不行了就及时换。
有的单位把消防设施当成“摆设”,平时没人管,只有等到消防检查了才临时抱佛脚。比如,某办公楼的消防栓,常年锁着,里面的水带都发霉了,水枪也丢了,检查时才慌忙去配,这种做法非常危险。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栓用不了,小火也可能酿成大灾。
维保机构的作用就在这里,他们应该定期上门,按照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小问题,避免小毛病变成大故障。而单位要做的,就是监督维保机构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职责,不能当“甩手掌柜”。
(四)定期检测: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除了日常维护,消防设施还得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消防法》规定,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要存档备查。检测不是走过场,而是要由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来做,对设备的性能、线路的通畅性、联动的可靠性等进行全面评估。
比如,某酒店的消防联动系统,平时维保机构都说没问题,但年度检测时发现,有30%的烟感探测器灵敏度下降,达不到报警要求,还有两个防火分区的联动逻辑错误,火灾时可能无法正确启动设备。幸好检测及时发现,进行了整改,不然真出了事,后果不堪设想。
定期检测就像给消防设施做“体检”,能及时发现隐藏的问题。单位要重视检测结果,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不能拖延。
(五)报废更新:按规矩办事,别犹豫
前面已经说过报废的问题,这里再强调一点:报废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设备报废后,要及时更新,不能长时间处于“无保护”状态。更新时,要根据现行的
标准和单位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设备,确保新设备的性能更优、可靠性更高。
比如,有的单位原来用的是传统的点型烟感探测器,报废后换成了更先进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灵敏度更高,能更早发现火情,大大提高了安全性。
(六)备件储备: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备件储备的重要性也不用多说了,这里再补充几个细节:
备件的存放环境要合适,不能受潮、受热、受腐蚀,不然备件没用到就坏了。
备件要和在用设备型号匹配,别储备了半天,型号不对用不了。
对于一些容易损耗、更换频繁的备件,比如电池、保险丝、密封圈等,可以适当多储备一些,超过1%的比例也没关系,确保有足够的周转量。
四、常见误区:这些想法要不得
在消防设施管理中,很多单位存在一些误区,正是这些误区导致了安全隐患。
(一)“消防是维保机构的事,我们不用管”
这是最常见的误区。前面反复说过,单位是消防安全的主体,维保机构只是提供服务的,责任不能转嫁。就算签了合同,单位也得监督、检查,确保维保到位。消防部门检查时,发现问题首先找的是单位,而不是维保机构。
(二)“设备没坏就不用管,坏了再修”
消防设备不是普通电器,不能“坏了再修”。等它坏了的时候,可能已经错过了更佳
的火灾扑救时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测就是为了预防故障,确保设备在关键时刻能用上。
(三)“超过使用年限但还能用,凑合用吧”
设备的使用寿命是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是说能用就代表安全。就像过期的药品,可能看起来没变质,但药效和安全性都没保障了。消防设备超期服役,风险极大,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四)“备件有维保机构管,我们不用操心数量”
维保机构管备件不代表单位可以不管数量。
标准有明确要求,单位得确保备件数量达标,这是法定职责,不能因为委托了别人就免责。
(五)“消防检查能应付过去就行”
消防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不是为了应付。有的单位平时不重视,检查前临时突击,改了表面问题,深层次的隐患还在,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五、怎么做才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正确姿势
说了这么多问题和误区,那单位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管好消防设施?其实不难,关键是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执行到位、持续改进”。
(一)明确责任到人
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再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也要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谁负责检查,谁负责联系维保机构,谁负责备件管理,都要清清楚楚,避免推诿扯皮。
(二)建立健全制度
制定一套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测制度、备件管理制度、报废更新制度等,让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制度不能挂在墙上当摆设,要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培训教育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让大家了解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和日常维护常识。比如,发现烟感探测器误报,知道该找谁处理;看到消防栓被遮挡,知道要及时清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管理才能更有效。
(四)严格监督考核
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罚。同时,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形成良性循环。
(五)保持信息畅通
和维保机构、设备厂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设备的最新信息、维护技巧和备件供应情况。遇到问题时,能
时间找到人解决,不耽误事。
最后说几句:
消防设施的管理,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复杂的是它涉及多个环节、多项标准,需要细致入微的工作;简单的是只要守住“责任”这条底线,按规矩办事,把该做的事做到位,就能大大降低风险。
从消防联动系统的报废,到备品备件的储备,再到日常的维护检测,每一个环节都是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不能有丝毫懈怠,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毕竟,消防安全没有“差不多”,只有“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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