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验内容
1.设置位置、型号、数量。
2.功能及出厂型式检测报告。
查验方法及要求
1.核对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常闭式送风阀(口)的设置位置、型号、数量、使用功能、联动要求,应能符合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
2.核对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口)、常闭式送风阀(口)的产品型式检测报告。
3.检查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实测防火分区隔墙两侧阀门距墙端面距离,应不大于200mm;检查阀门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
4.检查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或等于630mm的防火阀,应设独立支、吊架。
5.检查排烟防火阀,应设独立的支、吊架;检查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6.检查阀门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应严密。
7.检查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8.检查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应能与风机联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补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主要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6.4.1~6.4.3条
6.4.1 排烟防火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及安装的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排烟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3 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4 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不小于30%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直观检查及动作检查。
6.4.2 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不小于30%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直观检查。
6.4.3 常闭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不小于30%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直观检查及操作检查。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1.3.5条
11.3.5 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具有在280℃时自行关闭和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
1 垂直主排烟管道与每层水平排烟管道连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 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3 排烟风机入口处;
4 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3.5条
6.3.5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建筑变形缝处,建筑内未按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的水平管段处,均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管道蔓延至其他防火分隔区域的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3.5、9.3.11~9.3.13条
6.3.5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9.3.1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 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注: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9.3.12 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并宜在支管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
9.3.13 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2 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
3 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 防火阀应符合现行 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 15930的规定。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6.3.8、6.2.7条
6.2.7 风管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便于操作。
2 斜插板风阀安装时,阀板应顺气流方向插入;水平安装时,阀板应向上开启。
3 止回阀、定风量阀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4 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时,穿墙管的法兰和在轴线视线上的杠杆应铅垂,活门开启应朝向排气方向,在设计的超压下能自动启闭。关闭后,阀盘与密封圈贴合应严密。
5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位于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吊垂、手扳、尺量、观察检查。
6.3.8 风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严密。
2 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或等于630mm的防火阀,应设独立支、吊架。
3 排烟阀(排烟口)及手控装置(包括钢索预埋套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索预埋套管弯管不应大于2个,且不得有死弯及瘪陷;安装完毕后应操控自如,无阻涩等现象。
4 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5 防爆波悬摆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和自动排气活门安装时,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5mm,框正、侧面与平衡锤连杆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5.3条
4.5.3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苏公网安备320581020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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