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防火单元—《建筑防火·底层逻辑》系列专题”
一、防火单元的防火分隔设施。
防火单元的防火分隔设施,主要包括防火间距、防火墙、防火隔墙及其他防火分隔措施。
(1)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是不同建筑间的空间间隔,既是防止火灾在建筑之间发生蔓延的间隔,也是保证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顺利开展的空间。防火间距是最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2)防火墙。
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是建筑内防火分区的主要水平分隔设施。当相邻两座建筑的防火间距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可以作为减少防火间距的补偿措施。
(3)防火隔墙。
防火隔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墙体,防火分区内部的防火单元,主要通过防火隔墙与室内其他区域分隔。对于一些仅需适当减少防火间距的相邻建筑,也可以将相邻建筑的一侧外墙设置为防火隔墙。
(4)其他防火分隔措施。
其他防火分隔措施,主要包括符合耐火性能要求的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防火分隔水幕等,通常应用在防火墙和防火隔墙的洞口部位。
二、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原则。
(1)防火单元的内墙,应为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当墙体上开设洞口时,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洞口蔓延至墙体另一侧的措施。
防火单元的内墙(与建筑内部其他区域的隔墙),通常采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开设在墙体上的洞口(包括门、窗等),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至墙体另一侧的防火分隔措施。通常认为,当采用了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时,可满足防止火灾蔓延至墙体另一侧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疏散楼梯间、前室、住宅单元隔墙、分户墙等,其墙体构造,应与防火隔墙一致。
(2)防火单元的外墙洞口,应与建筑内其他部位洞口保持防火间距或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在同一建筑中,当相邻洞口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防火单元时,需确保一定的防火间距,应确保防火单元外墙洞口与建筑内其他部位洞口的实体墙间距。实际应用中,应根据相邻洞口的正向面、平行面、侧向面状态确定洞口间距,以确保火灾不会在不同防火单元蔓延。参见专题:防火间距|正向面、平行面、侧向面洞口的概念及应用!
(3)防火单元的防火分隔措施,对内不对外。
一般情况下,防火隔墙、防火墙、防火门窗等防火分隔措施,对内不对外。说明如下:
防火分隔措施主要针对建筑内墙(与建筑内部其他区域的隔墙),当防火单元外墙与相邻建筑的距离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时,只需满足对应耐火等级建筑的外墙要求即可,并可以采用满足功能要求的普通门窗。比如:疏散楼梯间、前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变压器室、变配电室、锅炉房、库房等防火单元的外墙,只需满足对应耐火等级建筑的外墙要求,并可以采用满足功能要求的普通门窗。